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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认定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优秀组织等单位的办法

2018-09-12来源:全民学习中心

关于推荐、认定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优秀组织等单位的办法

中成协[2018]0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省级成人教育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关于“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鼓励更多的地方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以下简称“学习活动周”),推动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提高国民素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成协”)将继续认定学习活动周工作优秀组织单位、成功组织单位和特殊贡献单位,现将《关于推荐、认定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优秀组织等单位的办法》印发你们,请予落实。

一、推荐、认定项目与程序

(一)推荐、认定项目

2018年学习活动周优秀组织等单位的推荐、认定对象包括三类:

1.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认定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级城市,县(市、区)。

2.成功组织单位。推荐、认定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级城市,县(市、区)。

3.特殊贡献单位。推荐、认定对象是为办好全国学习活动周做出突出贡献和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单位。

(二)推荐、认定程序

1.关于优秀组织单位和成功组织单位的推荐、认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由中国成协组织专家对各省报送相关材料和名单进行认定、公示、确定名单。

2.关于特殊贡献单位的认定。中国成协将根据有关单位为全国学习活动周做出的贡献具体确定。

二、关于优秀组织单位和成功组织单位的推荐、认定

(一)推荐、认定标准

1.高度重视,统筹有力。政府或教育等部门发文,成立领导机构,统筹指导辖区内地方和部门认真举办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政府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人参与学习活动周并出席开幕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

2.科学组织,覆盖广泛。能够有效动员组织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等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周,所辖城乡广泛举办学习活动周,居民参与人数不断增加,参与率不断提高。

3.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显着。学习活动周主题鲜明。结合地方实际和百姓需求,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和学习资源,积极开展企业职工教育、进城农民工教育、新型农民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学习活动周特色鲜明、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促进参与者素质提升,获得感明显。

4.加强舆论宣传,影响较大。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新任务新要求,宣传全民教育终身学习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量化指标

1.省级优秀组织单位要求: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下同)组织本省80%以上的地级市、县(市、区);

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下同)组织本省70%以上的地级市、县(市、区);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本省60%以上地级市、县(市、区)开展学习周活动。

2.省级成功组织单位要求:

东部地区组织本省70%以上的地级市、县(市、区),中部地区组织本省60%以上的地级市、县(市、区),西部地区组织本省50%以上地级市、县(市、区)开展学习周活动。

3.推荐地级市、县(市、区)优秀组织单位和成功组织单位的量化指标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推荐本省地级市、县(市、区)优秀组织单位和成功组织单位。应要求其所辖县(市、区)举办学习活动周的比例参照省级活动开展面的量化标准。

2)各省(区、市)推荐优秀组织单位的数量不超过本省举办地级市、县(市、区)总数的10%,推荐成功组织单位的数量不超过总数的15%

3)中国成协将根据各省(区、市)活动开展情况、材料报送情况和在中国成协门户网站和全民学习活动周网站展示情况,认定、公布各省学习活动周优秀组织、成功组织等单位名单。

三、公布举办学习活动周单位名单

为了鼓励更多的地方广泛深入地举办学习活动周,中国成协将根据各地材料报送情况确认公布各省(区、市)举办学习活动周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和县(市、区)名单(附表三),并在中国成协门户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网站宣传展示所报送的宣传总结等材料,不能按期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相关统计并填写附表一,将学习活动周工作计划于915日前报送中国成协秘书处。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区活动周结束后填写附表二,连同今年活动周的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和相关照片(电子版),以及视频资料于11月底前报送中国成协秘书处。

3.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统计并填写附表三。要求凡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和县(市、区)都应从上述方面对本地区工作进行总结,并填报附表四,报送文字(不少于3000字)和有关照片(电子版)以及视频资料。总结要结合地方工作特点,介绍本地区学习活动周的基本情况。于11月底前从网上同时报中国成协秘书处。

五、宣传总结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报道本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并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加大对学习活动周工作先进单位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中国成协门户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也将宣传、展示各地报送学习活动周先进单位的资料(含文字、照片、视频等),推动学习活动周取得更大的成果。中国成协将把各地报送的宣传总结情况作为衡量学习活动周开展情况和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1.中国成协秘书处

    010-58581449  13681387886

洪婷婷  010-58581132  18510372197

邮  箱: caeabgs@126.com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综技楼,邮编100120

2.中国成协网站和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学习活动周宣传报道联系人:

  伟:15801579874 邮箱:new300@126.com

李荣华:13811473279 邮箱:yanglin@enaea.edu.cn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018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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